在足球赛场上,手球犯规的判罚常常是引发争议的焦点。裁判的哨声响起,球员和观众心中可能立刻浮现疑问:刚才那一下,到底算不算手球?究竟“哪种情况不算手球比赛”中的犯规行为呢?理解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(IFAB)制定的规则细节,是解开疑惑的关键。
首先,需要明确核心原则:并非所有球触碰到手或手臂都构成犯规。规则的核心在于判断球员的意图和手臂的位置/状态。
以下几种典型情况,通常不被视为手球犯规:
无意识或无法避免的触球:当球员在极近距离被对方踢出的球击中手臂,且完全没有时间反应做出躲避动作时,裁判通常不予判罚。例如,防守队员在封堵近距离射门时,手臂紧贴身体仍被击中。
手臂处于“自然位置”:这是判罚的关键依据。如果手臂的位置是该球员在特定运动状态下(如奔跑、起跳、转身)出于身体平衡和动作惯性而自然放置的,且未使身体不自然地扩大防守面积,即使球碰到手臂,也可能不被判罚。反之,如果手臂主动离开身体轮廓,向外扩张,则极易被判犯规。
球接触肩部(锁骨至肩峰区域):规则明确界定,手球犯规的区域是肩部以下的手臂部位(包括上臂、肘部、前臂和手)。球打在肩膀的三角肌区域,一般不视为手球。
来自自己身体(头、躯干)的折射:如果球先接触到球员自己的头部或躯干(包括另一侧手臂),随后意外地、近距离地反弹到同侧手臂上,且球员未主动用手臂去控制球,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豁免。但若反弹后手臂有主动朝向球的动作,则另当别论。
为保护面部等要害部位的自我保护动作:当球员在极近距离面对来球,下意识地将手臂抬起保护面部,且手臂没有主动朝向球移动以改变其运行轨迹,裁判有时会基于保护球员安全的考虑,不予判罚。但这并非绝对,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现代足球规则更强调对“故意手球”和“使身体不合法扩大”的判罚。对于进攻球员,任何直接用手或手臂触球后获得的进球或明显得分机会,都将被严格吹罚。
因此,判断“哪种情况不算手球”,需要综合考量距离、动作的合理性、意图以及是否因此获得不当利益。作为球迷或业余球员,掌握这些细则,不仅能更好地欣赏比赛判罚,也能在自身踢球时有效规避不必要的犯规,享受更纯粹的足球乐趣。